2011-2012学年度我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2〕6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综〔2012〕21号)的要求,巩固和完善以“院领导主抓,办公室主管,专职人员负责,各系部配合”的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建立通畅、高效的运行机制。一学年主动公开信息1000余件,受理信息已申请公开(咨询)5件次,并在规定时间内全部予以答复。
本报告概述,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学院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与备注等四大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我院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民主管理建设的范畴,通过建立信息公开组织、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各项信息公开规定,充分保障学院教职工、在校学生和其他相关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学校建设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充分体现了学校“同发展共分享”的理念。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自颁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后,我院召开了专题会议、学习和通报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闻宣传中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学院成立由党委常务副书记任组长的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学院教学、科研、学生管理、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服务等分管领导均任新闻宣传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各系、部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信息公开工作,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督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新闻宣传(信息公开)中心,挂靠学院党委工作部,具体落实学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对信息进行管理、维护和更新。其中,党委工作部(新闻宣传中心)负责审核信息的思想性、真实性、准确性,办公室负责将通过审查的、涉及学校重大事项的信息公布在学校网站《通知公告》,牵头协调各单位信息公布工作。各系、部负责将本单位职责范畴涵盖的信息公布在本单位对应的二级网站。网络中心负责信息公开平台——校园网络的技术支持。全校上下形成了由院长统一领导、书记督察执行、党委工作部(新闻宣传中心)审查、办公室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新闻宣传(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2.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学院依照教育部29号令,坚持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审查、依法审查”、“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修改了《福建师范大学华体会平台_华体会(中国)工作规则》、新制定了《福建师范大学华体会平台_华体会(中国)新闻宣传工作实施办法(草案)》、《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进一步明确了学院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内容、公开途径和要求、公开的工作机制及监督和保障等内容,做到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学院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校园电台、网站、校报等电子或纸质载体,准确及时发布各类信息
学院多次对校园网站进行改版设计,优化网站信息公布功能。改版后,网页栏目设计更科学、信息分类更明确,信息容量更大,链接通道更畅通。同时,学院加强各系、部二级网站的建设,根据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数量坚持做好每年度二级网站的评优工作。校园网站的建设极大地方便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员工准确获取学校信息。
2011年9月和2012年8月,学院通过《中国教育部》、《中国企业报》、《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南安商报》等报纸,多次将创立以来的办学成果和教育教学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在接受社会监督和检验的同时,也有力地提升了学院的社会形象。
二、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坚持信息收集多渠道、发布严审查、更新及时快,2011-2012学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000余条。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概况信息。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计划等信息,公布学院修定、新建规章制度83件次。
3.涉及学院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需要广泛知晓及参与的信息情况。重点包括:学院党内制度建设、工作安排、职务任免、奖励处分、党员转正、党员发展等信息;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学费标准、招生资格,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查询等招生信息;学生评奖评优的政策、办法和结果,生源地贷款,勤工助学,学生处分等学籍管理办法等信息;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指导与服务、就业信息、就业去向及就业率统计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聘用、干部任免、职称评审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2012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评审信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监控等信息;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财务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财务信息;校园文化建设、社团活动等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全保卫、城乡综合治理、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等信息。
4.网上信箱、在线招生咨询信息情况。2011-2012学年度,共处理“院长信箱”邮件50余件;回复考生网上招生、就业咨询三千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1.校园网络(包括各二级网站):学院信息公布的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纸质媒介:包括学院各种普发性文件、学生学籍管理手册、《华体会平台_华体会(中国)报》、学院校庆纪念册、招生宣传资料、以及《中国教育报》、《中国企业报》、《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南安商报》等。
3.各种会议:包括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党委工作会议、辅导员工作例会、教代会及工代会、系主任工作会议、教学工作会议、专业负责人会议、教学督导组会议、后勤工作专题会议、学生工作研讨会等。
4.宣传橱窗、信息公示栏。
5.其他形式:包括学院院长、党委常务副书记在全国、全省各类会议上的经验交流、学院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的相关报道等。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1-2012学年度,学院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申请。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1-2012学年度,学院未发生任何因信息公开工作而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2011-2012学年度,学院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在学院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不足和问题,主要包括: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信息公开工作作进一步改进。
1.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宣传,统一认识,提高工作质量
拟通过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各系部的作用,不断完善信息收集、信息公开的途径。
2.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在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发布信息的同时,以服务师生和社会公众为目,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继续抓住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推动各单位实时发布、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3.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
继续发挥领导信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建立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四、备注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师范大学华体会平台_华体会(中国)(www.mnkjxy.com)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师范大学华体会平台_华体会(中国)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康美开发区康元路8号,邮编:362332,电话:0595-86651088,电子邮箱:msti@f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