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事局,各有关高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最近国务院领导多次批示,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政策措施,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了2008年就业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安排了地震灾区就业援助工作、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以及就业领域中维稳工作。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就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2008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做好当前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地震灾区生源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
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紧急通知》(闽教学〔2008〕28号)下发后,各级人事部门、各人才中介机构和有关高校全力做好我省地震灾区生源毕业生心理援助和就业援助工作。截至目前,我省103名地震灾区生源2008年毕业生中已就业(或升学)83人,其中研究生6人,本科生25人,高职高专52人;未就业20人,其中本科生10人,高职高专10人。各设区市人事局、有关高等院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未就业灾区生源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尽快对本校灾区生源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再次进行统计,要在准确掌握灾区生源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和未就业灾区生源毕业生求职意向等信息的基础上,积极做好灾区生源毕业生的就业跟踪服务,重点做好未就业灾区生源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要切实做到"一对一"重点帮扶。请各有关高校将本校未就业的灾区生源毕业生的就业推荐表和个人求职简历等材料于8月15日前报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联系人:苏武,联系电话0591-87565225),我们将通过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等省属有关人才中介机构和有关设区市人才服务机构予以重点推荐、帮扶上岗。
二、积极开展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9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将在全国组织开展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 "服务月"活动的主题是"就业起步,我们共同努力",服务对象是登记求职和登记失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各地人事部门要根据文件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服务月"活动。
(一)要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收集和提供适合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服务月期间,各地人才服务机构首先要深入用人单位,收集更多适合的岗位信息,提供给毕业生。要在做好充分准备和供求沟通的情况下,更多运用专场招聘、专门窗口服务、集中信息服务等形式来提高招聘成功率。
(二)将服务月活动与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相结合。今年12月,我省首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各地要高度重视这些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认真抓好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信息发布工作,便于他们参加报考;充分挖掘各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他们就业;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要把进入市场择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就业推荐工作。同时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
(三)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培训和就业见习,提升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能力。针对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各地人事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就业培训,引导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为他们顺利实现就业奠定基础。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包括项目推荐、创业培训、小额信贷、跟踪服务等的"一条龙"创业服务。
(四)进一步宣传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各地要对近年来各级政府出台的政策进行认真梳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编印服务指南、指导手册等形式进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宣传,让每一个毕业生都能了解就业政策,知道就业援助途径和相关就业信息。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做好奥运会举办期间毕业生就业领域维护稳定相关工作
奥运会举办期间,各地人事部门要树立守土有责的观念,高度重视做好毕业生就业领域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在奥运期间决不能因为就业工作不到位而引发问题。
(一)抓紧对"双困"毕业生开展排查,做实就业援助。各地要以服务月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各地要提前做好准备,摸清回到原籍登记失业的"双困"毕业生基本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要对尚未实现就业的"双困"毕业生开展"一对一"帮扶,强化各项服务措施,努力促进"双困"毕业生充分实现就业。暂时不能找到合适工作的,也要尽量安排临时就业或组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和就业见习活动。
(二)进一步加强人才市场监管工作,规范招聘活动。近期各地要加大清理整顿人才市场秩序的工作力度,依法打击人才中介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各地人事部门要会同当地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未经许可从事人才中介活动的黑中介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以求职介绍为名进行欺诈、骗取钱财,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严厉打击,保障人才市市场的稳定。在奥运会举办期间,要从严控制现场招聘活动的举办次数和规模,对现场招聘会进行严格审批。对已批准举办的现场招聘会,要明确责任,加强安全检查,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工作任务艰巨。各地人事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的研究,结合人事部门工作职能,总结工作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创新性的做法,抓紧研究提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具体工作措施,努力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发展和社会安定稳定作出人事部门应有的贡献。
工作中有什么具体问题请直接与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联系。
联 系 人:黄昌华、苏武
联系电话:0591-87567039、87565225
传 真:0591-87567039、87546900
二○○八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调配 毕业生 就业工作 通知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8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