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6日发表题为《2009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的白皮书,全面介绍过去一年间我国在促进与保障公民各项基本人权方面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以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状况的了解。
白皮书全文约1.4万字。这是自1991年以来,国务院新闻办第九次就我国的人权状况发表白皮书。
白皮书列举了大量数据和事实,从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人权的司法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特殊保护,残疾人权益,人权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回顾了我国人权事业的新进展。
基本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和人权保障法律制度
白皮书说,2009年,中国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截至目前,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234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800多件,已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和人权保障法律制度。
白皮书说,2009年1月至2010年3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了25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通过了18件,修改了选举法、邮政法等8部法律,进一步加强了人权的立法保障。
其中,新通过的食品安全法全方位构筑起食品安全法律屏障,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侵害公民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和责任方式,进一步完善了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法律保护制度。特别是2009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出的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明确规定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增加了人大代表的广泛性,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进一步完善了选举制度,扩大了人民民主权利。
进一步完善人权司法保障体系
白皮书说,2009年,中国进一步完善人权的司法保障体系,执法、司法中的人权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中国依法惩治犯罪,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各项人权不受侵犯。2009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41091人,提起公诉1134380人。各级人民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76.7万件,判处罪犯99.7万人,执结各类积案340.7万件,依法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白皮书表示,公安机关坚持执法为民,出台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规范执法。2009年,公安部制定《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刑事案件的具体操作规范;发布《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进一步放宽对下肢残疾、手指残缺和听力障碍人员驾驶机动车的身体条件规定。2010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违纪行为的纪律处分的部门规章。
白皮书说,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保护公民的权利。2009年,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963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4035件次。坚决查办侵犯人权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涉嫌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破坏选举、报复陷害等侵犯人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78人。
白皮书表示,中国的司法透明度进一步增加。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全年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795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7人。全年共办理群众信访30.3万件次,接待群众来访105.5万人次。
全国已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法律援助机构3274个
白皮书说,2009年,中国的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法律援助机构3274个,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58031个,方便了困难群众就近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2009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4万多件,提供法律咨询484万多人次,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白皮书表示,律师在人权的司法保护中的作用不断增强。据统计,2009年,全国律师共代理各类诉讼案件196万余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
白皮书说,中国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2009年,检察机关对超期羁押提出纠正意见337人次,对监管活动中的其他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2268件次;会同公安机关开展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清理发现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2207人,对其中涉嫌犯罪的123人依法提起公诉。
与此同时,中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白皮书说,到2009年底,全国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82.3万多个,共有人民调解员493.8万多人。全年共调解各类纠纷767.6万余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4.8万多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8万多人。
信访总量连续五年保持下降态势
白皮书说,2009年,中国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法规制度体系,将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主体从县委书记层拓宽到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2009年,全国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7%,连续5年保持了下降的态势。
白皮书说,中国公民依法享有批评、建议、申诉、检举和控告的权利。中国政府通过开展绿色邮政、专线电话、网上信访、信访代理等多种渠道,为人民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提出意见建议提供便利。坚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领导包案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意见》和《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三个文件,将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主体从县委书记层拓宽到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将组织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下访规范化,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法规制度体系。
积极开展人权领域的国际合作
白皮书说,中国积极开展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努力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机构工作,发挥建设性作用,推动各国以公正、客观和非选择性方式处理人权问题。
白皮书指出,2009年2月,中国首次接受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在审议中,中国以严肃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介绍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面临的挑战和努力目标,与各国进行了开放、坦诚的对话。中国在人权领域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进步受到许多国家的肯定。
白皮书说,中国重视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开展技术合作,自2000年中国与高专办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以来,双方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了一系列人权合作项目。
白皮书指出,中国坚持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与有关国家开展双边人权对话与交流,增进了中国与其他国家在人权问题上的相互了解,减少了分歧,扩大了共识。
加入时间:2010-9-28
【原文联接】
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jrzg/2010-09/26/content_1709939.htm